在软件系统工程建设中,项目开发单位必须有针对此项目的质量保证机构或个人(依工程项目规模而定),并制订包括管理、文档、评审、工具等内容的质量保证计划。工程项目的建设在严格的质量监督之下才能够完成预期的工程目标。
忽视软件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将造成开发过程随意性增大,出现不按设计编码、系统版本失控、测试工作不到位等情况,导致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及资金投入等失控。
集成商质量保证体系监理
对集成商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理作为软件工程质量监理的重要内容,主要是评审集成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软件开发严格遵循质量保证计划。
对集成商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理贯穿于软件开发的各个阶段(见左图),从内容和执行方式上大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针对软件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评审集成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督促集成商按照监理意见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定一套可行的质量保证计划。
2)在软件开发过程中,按照确定的质量保证计划监控开发实施,检查质量控制情况。
3)采用抽测方式核定软件开发的中间质量,比如重要模块的质量、开发单位内部测试的质量等等。
4)在软件的验收阶段,应由业主、集成商和监理单位共同参与软件工程验收,采用测试技术手段,以确定软件是否达到质量保证计划中确定的质量目标。
质量保证体系评审依据及内容
软件系统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应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如《GB/T8566信息技术软件工程生存期过程》、《GB/T12504-90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等。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对集成商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理
对大多数软件开发来说,中国软件评测中心认为,评审后的质量保证计划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包含对本工程及软件质量保证计划的必要的背景说明,包括编写目的、背景、定义、参考资料;
(2)包含对负责软件质量保证的机构、任务及其有关职责的描述;
(3)包含对开发过程中的文档进行评审与检查的准则,如软件需求和软件设计说明书、软件测试规范、项目进展报表、项目阶段评审报表等基本文档;
(4)列出软件开发过程中要用到的标准、条例和约定,并列出监督和保证执行的措施;
(5)规定所要进行的技术和管理两方面的评审和检查工作,并编制或引用有关的评审和检查规程,以及通过与否的技术准则;
(6)包含有关软件配置管理的条款,规定用于标识软件产品、控制和实现软件的修改、记录和报告修改实现的状态以及评审和检查配置管理工作等活动,及规定以维护和存储软件受控版本的方法和设施,规定对所发现的软件问题报告、追踪和解决的步骤;
(7)指明用以支持特定软件项目质量保证工作的工具、技术和方法;
8)指出保护计算机程序物理媒体的方法和设施;
(9)包含对供货单位控制的说明,供货单位包括子项目承办单位、软件销售单位、软件子开发单位,规定对这些供货单位进行控制的规程;
(10)指明需要保存的软件质量保证活动的记录,指出保存和维护这些记录的方法、设施和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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