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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技术演讲家的自白
 
作者:斯科特·博克顿,发布于2012-1-18
 

在这部妙趣横生且具有高度实用性的畅销书中,作家兼职业演讲家斯科特·博克顿揭示了伟大的沟通专家所掌握的技巧,并表明任何人都可以学会它们。本书观点独特,语言幽默风趣,讲述了作者15年来经历的各种规模的演讲的成功案例和尴尬场面。

第1章 其实我看不到裸露的你

在从西雅图飞往比利时的航班上,邻座的女士和我聊了起来。虽然我用书遮着脸,但还是不得不和她攀谈起来。这在飞机上很常见,但有时又会很烦人。跟一个陌生人聊天就像下赌注,避免不了却又难以预测。若是和一个有趣的人偶尔聊几句,倒也不失为一件乐事;若是遇上一个能连续9个小时喋喋不休的人,那简直就是折磨(只有你开始跟他交谈后才知道对方是哪种人,然而,一旦开始聊天,想结束就晚了)。出于礼貌,我向她问好。她问我是做什么工作的。我一时语塞,很多次别人问起我的职业,我都得大费口舌解释很久。我有两个回答,但是这两个答案都令人费解。

最好的回答是,我是一个作家,写些书和文章。但自称为作家往往会惹来麻烦,因为人们可能会把我当成像丹·布朗、约翰·格里森姆或者戴夫·艾格斯之类的名家,这样他们就可以兴奋地向朋友炫耀飞机上的奇遇。然而,当知道我只是千万个无名作家中的一员,作品也不会被翻拍成电影大片时,他们的表情比听说我是律师、水管工甚至是麦当劳的助理厨师还要失望。

若我说是演讲家,那就更糟了,人们往往会产生以下三种不好的联想:

1. 你总是穿着廉价的西装,满头大汗,发表极具煽动性的言论,还梦想着成为安东尼·罗宾。

2. 你是某教派的高级传教士,接下来就是试图说服他们皈依你的宗教。

3. 你是单身,没有工作,住在河边的一个房车里。

我不想把自己称为演讲家。大学教授、公司经理、专家学者和政治家在工作中经常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发表言论,但是他们也不愿称自己为演讲家。这是有充分理由的。演讲是一种语言的表达,必须有一个主题。在人们看来,这个主题比演讲本身的内容更重要,他们会用这个主题来判断演讲的人。我写什么就讲什么,因此内容可以是任何东西。确切地说,我是一个自由作家,正如这个词语给人的感觉一样,它是一个很虚无的职业。但我要是这么告诉别人,他们肯定会认为我其实没有工作。当然,要是有人告诉我他是自由作家,我也会这么想。但是,我之所以会在这班飞机上,也正是因为我是自由作家。几年前,我辞去了一份固定的工作,写了两本畅销书,现在受雇飞往布鲁塞尔,去谈谈我写这些书的想法。

我把这些告诉我在飞机上新认识的朋友。当我们聊到这里时,她和很多人一样,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在演讲时,你会想象大厅里的所有人都是光着身子吗?”她半是打趣地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并想听听我的回答。我想说,不是这样的,也没有人会这样想。当你在面试时,或是在看牙医时,别人不会无缘无故让你想象他人是赤裸的。在大白天赤裸着身子,或是幻想他人赤裸会让事情更复杂,而不是让事情简化,这也是我们穿衣服的原因之一。想象大厅里的所有人都光着身子是一个馊主意,虽然这主意并不好,但在演讲家之间却是无人不知的小窍门。

我曾问过很多专家,但是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馊主意是谁最早提出的。然而,最合理的猜测之一是温斯顿·丘吉尔,他曾声称他想象着所有的观众都是赤裸地听他演讲。但是,人们也知道他一天要喝一瓶香槟和至少五分之一瓶甚至更多的白兰地。喝了这么多酒之后,也许只有幻想着人们是裸体才能使自己保持清醒。丘吉尔酒量很大,但是对于我们常人来说,没有哪个演讲家建议你像丘吉尔那样幻想,或喝掉五分之一瓶白兰地。然而,如果你告诉一个朋友明天工作时你要发表演讲,而你现在很紧张,他会立刻告诉你采用这种幻想。我也不能解释其中的奥妙。看来不论有趣的坏点子奏效与否,它总是比枯燥的大道理更深入人心。

在世界各地的百余场演讲中,我经历过各种惊险、悲惨和尴尬的场面。在波士顿的一个酒吧里,我曾遭到一群醉汉的诘问;在纽约,我曾对着空空的席位和不耐烦的门外汉做演讲;在莫斯科的一个礼堂里,我的电脑在演讲时坏掉了;在圣何塞发表一个主题演讲时,麦克风坏了;我曾无助地看着邀请我的巴黎某公司的主管们在我讲话时昏昏欲睡。处理这些尴尬场面的方法就是,设想除你本人之外的每一个人都会很快忘记这些事情,别人才不会在乎那么多呢。

我在演讲时,不断地回想自己上次坐在礼堂的第25排,或者在会议室的角落里,或者以前在高中的一堂无聊的课上拼命地不让自己溜号或打盹的情景。听演讲的大多数人都期望演讲能尽快结束,这就是他们所想的。他们不会如你所期盼的那样认真地分析讲座,因为他们不会十分在意你的演讲。认识到这些就很有帮助了。如果发生了什么惨剧,比如说爆炸或者我遇到了飞机失事,那么讲讲这些事情可以得到听众更多的关注。如果我不介意讲这些事情,就可以好好利用这来之不易的注意力——不论接下来讲什么,听众肯定会记住的。如果没有什么别的趣事,我的这些倒霉事就能成为笑料。这种乐趣比我演讲的其他内容,甚至是当天的其他演讲更吸引人。

因此,如果我在费城的下一个演讲时鞋子着火了,或者上楼梯时摔倒了,还在走道上摔了个嘴啃泥,我就可以抓住机会讲讲这些趣事。这些故事会一传十、十传百地流传开,而我是故事的主角,故事也会传得越来越惨,越来越离谱,可能最终还会掺杂点酒和丑闻之类的事情。最大的好处就是,以后要是发生什么还不及这个故事尴尬的事情时,我就可以拿这个故事说事儿了。我可以以一个灾难作为逃脱另一个灾难的衔接点:“你认为这很令人尴尬吗?呃,以前我在费城的时候……”然后,我就会再提起以前的糟糕事。

想做好一件事情,首先不要追求完美。每当走上讲台,我都自知会出错。但是没关系,如果仔细观察我们的日常对话,你就会发现,即使是最成功的演讲家也会在演讲中犯许多错误。迈克尔·伊拉德所著的《Um》(Anchor)对我们的交流方式进行了研究,他曾经说:

“在日常对话中,平均每10个字就会出现一次错误。假设一个人一天平均说15 000个字,那么他一天大概会出错1 500次。仔细听听你说的话,你会发现自己有时结巴,有时忘词,有时哑然失声(打字的时候,你可能会打成lttres、prhps、omt、thm,而且可能还对此浑然不知。因此,大量的错别字就此被忽略)。不论我们发现这些细节与否,所有这些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如果你听马丁·路德·金、马尔科姆·艾克斯或者温斯顿·丘吉尔等大家的演讲,再看看这些演讲的未编辑版,你一定会发现错误。然而,我们常常忽略这些谬误,因为它们在口语中太常见了,以致人们毫不在意。句子在说到一半时哽住,或词语发生重复,即使是我们认为口齿伶俐的演讲家也是如此,但听众自然而然地在心里就把这些错误更正了。只要意思表达到位了,很多细节都可以忽略不计。林肯的演讲音调很高;戴尔·卡耐基有南方口音;西塞罗曾呼吸急促;芭芭拉·沃特斯、查尔斯·达尔文、温斯顿·丘吉尔,甚至是摩西也会有口齿不清、口误和犯其他错误的时候。但他们可不会受此干扰,因为他们讲的内容是别人感兴趣的。尽管演讲的表面工夫很重要,但是历史证明,那些能阐述鲜明的观点、提供有说服力论点的人才会被人们铭记。

我很清楚自己总是在犯一些低级错误,但错误总是在所难免的。而且在表演的时候,一味追求完美会产生审美疲劳。电影《Fight Club》里的英雄人物泰勒·杜登主张不要追求完美,因为这会妨碍我们成长。放弃尝试的机会就意味着放弃了学习的机会。我不在乎完美,只在乎实用、适宜和表达心声,而追求完美只会成为它们的拦路虎。二者的区别在于,间或地犯错或口吃可以首先让人们懂得站在台前绝非易事。错误肯定会发生,然而重要的是你如何定位错误,以下有两种方法:

1. 不要误以为错误是可以完全避免的。一方面要努力熟悉演讲材料,另一方面也要记住完美是不可能的。这样,当一些小错误发生时,你就不会猝不及防。

2. 你怎么对待错误,听众就会怎样对待错误。如果水洒到裤子上,你反应得像是泰坦尼克号撞到冰山上,那么观众就会看得清清楚楚,视之为败笔。如果你坦然处之,甚至视之为趣事,听众也自然会这样认为。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2008年3月,我曾在Web 2.0 Expo大会上对着2 000人发表关于创新的主题演讲。我只有10分钟时间。普通人平均一秒钟说2~3个字,因此我只需准备1 500字左右的资料即可(600秒×2.5字/秒)。10分钟似乎很短,但是历史上许多著名的演讲,例如,林肯在葛底斯堡的演讲和杰西·西蒙在拉什莫尔山的演讲,时间比这更短。如果我能对自己演讲的内容了如指掌,那么时间还是很充裕的。我认真地准备演讲,努力练习,并且在观众到场之前赶到现场预排。技术人员带我熟悉舞台、讲台以及幻灯片的遥控器。在舞台下有一个计时器,这样我就可以看到倒计时了。一切都准备就绪。

在Web 2.0 Expo大会现场。那个让人头疼的投影仪遥控器在我的左手中

但是,技术人员坚称幻灯片遥控器只有后翻键。如果想返回到之前的幻灯片,就得用麦克风告诉他们帮忙翻页。我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我认为所有的幻灯片都可以前后自由翻页——谁这么多事把前翻键撤销了?我不得而知。但我的演讲只有10分钟,而且几乎不需往前翻,因此我并不担心。我在心里暗暗说不要意外碰到向前翻页的情况就可以了,这在我看来是小事一桩。

我站在后台,听到在我之前上台的是来自AOL的埃德温·青木,然后,我看着坐在台下的观众。会议的摄影师和制作组的成员分布在走道中,镜头反射的光让我很容易看到他们。青木讲完之后,观众的掌声响了起来。然后,本次活动的合办者布兰迪·弗罗斯特登上了舞台,向观众引荐我。我很激动,并胸有成竹。我已经练习过,对材料了如指掌,而且我的演讲中有鲜明的观点和有趣的故事,因此我自信这将是一次成功的演讲。听到自己的名字后,我登上舞台,径直走向讲台。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遥控器,这可是开讲之前我唯一需要的东西。我小心地用手握着遥控器,以防不慎碰到按钮。然后我准备开讲了。

我扫视了一下观众,然后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当我把目光从中央的听众席上收回时,我的眼睛停在了计时器上。天呐,我原本有10分钟的时间,现在只剩下9分34秒了。要知道我是准备要做10分钟演讲的,现在已经整整过去了26秒。

如果没有听众,也没有压力,26秒时间根本不算什么。这段时间短得也许只够系鞋带。但是在当时的情形下,当我正准备开始演讲时,失去的26秒却顿时让我措手不及。我不知道怎么还没开始演讲就浪费了26秒钟。(之后我才得知,布兰迪的介绍和我上台的时间都计算在内。)当我试图弄清楚缘由时,更多的时间流逝了。我的头脑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聪明,它总是试图找出原因。就在这舞台上,我又浪费了更多宝贵的时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不过我的大脑经常会有一些奇怪的想法,这些我会在后面的内容中讲述。

这时,我开始漫谈。革新……创造……在现实生活中,我并不是一个喜欢吹牛的人,但是我可以对我熟悉的主题发表长篇大论,同时又不让人觉得是在东拉西扯。这些足以让我的大脑放弃对这26秒进行刨根问底。终于重新回到主题,我又不得不花时间将之前的内容和我要讲的第一点联系起来。尽管浪费了1分钟,但我最终自信地回到了正轨。我操作遥控器来翻动幻灯片,但是由于按的时间稍长,幻灯片一下子翻了两页。

当我们犯错时,总需要鼓起很大的勇气来处理。然而我现在完全不敢停下演讲,用麦克风通知技术人员帮我翻回去——那简直像是抬头向上帝祈求。我只能站在那儿,任由宝贵的时间一点点地飞逝。我硬着头皮,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演讲。时间一到我就溜下了讲台。

对我而言,这简直就是一场灾难。我完全没有找到状态,讲完之后我都不记得自己都说了些什么。当问起我认识的观众时,我发现了更有趣的现象。不仅没有人在乎,而且根本就没有人发觉我的失误——记住这一切的只有我自己而已。正如戴尔·卡耐基在《Public Speaking for Success》中所说:

“演讲结束后,演讲大师常常会发现自己的演讲有4个版本:一个是他们所发表的,一个是他们准备要讲的,一个是报纸报道的,一个是讲完之后反思的。”

你还可以回放那10分钟演讲的视频。这并不算一场精彩的演讲,但算不上失败。不论这个过程中有任何差错或瑕疵,我总是比别人记得更清楚。那晚的遭遇教会了我:永远不要将演讲时间算得分秒不差。假如我只准备了9分钟,而不是10分钟,那就不会因为看到倒计时、幻灯片操作失误或在登台浪费了时间而紧张。

通常,演讲者所担心的事情并不是听众关注的事情。听众期望享受娱乐,学到知识,最重要的是期待你精彩的表演,而你演讲中出的错并不会影响到这些。真正把事情弄糟的是,你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出错了,包括没有一个吸引人的论点,没有认真地分析你要表述的观点,或者你所讲的内容与听众毫不相关,正是这些错误导致了演讲的失败。如果能处理好这些问题,那么其余的就都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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